近日,胶州市民杜先生反映,2023年11月份,他和吴女士给胶州市青岛澍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介绍了光伏板安装业务,在黄岛区铁山街道刘梅家庄村3户村民处安装了光伏板,青岛澍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同月对这3家来安装,并于月底前完工,完工后杜先生介绍客户相应的报酬至今未拿到,并且澍安公司给客户安装的光伏板还存在安装质量上的问题。半岛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8月9日,据杜先生介绍,位于浙江省的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正鑫光伏新能源(阳谷)有限公司将正泰光伏发电系统授权给胶州市的青岛澍安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并认定了澍安公司为正泰户用光指定代理商。杜先生说,去年11月份,她和吴女士帮正鑫光伏发电系统介绍了在黄岛区铁山街道刘梅家庄村3家安装光伏板的客户,并由青岛澍安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签约与安装。他无奈地说道:“安装之前,此公司承诺安装完光伏板后不会存对客户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会每月给客户相应的费用。可安装完后,不仅安装的光伏板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并且9个多月,也没给客户打一分钱。”对公司的行为,杜先生感到很无奈。随后他又和记者说,因为客户是他们介绍的,公司没解决好与客户之间的问题,他们都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就多次与公司协商,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帮澍安公司介绍客户前,澍安给我承诺有问题他们会尽快解决到客户满意,会按时给客户相应的费用,并答应我只需要帮着介绍客户后,一完成安装,我就能拿到相应提成。可现在不仅给客户的承诺未做到,我的提成也一分没见到。并且现在他们迟迟未处理问题,我还的在中间帮着协调,前前后后的跑,自己也垫了不少。”杜先生说,“我们当时口头约定好100多块光伏板,每块提成应该有350元,而青岛澍安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却只给120元每块,他们真不讲信用。”
8月11日,半岛记者跟随杜先生来到刘梅家庄村,见到了安装光伏板的村民,村民们纷纷向记者表示,安装的光伏板商家未安装好,导致一到下雨天就漏雨。一位村民和记者说,“我们怀疑公司安装光伏板存在偷工减料现象,想让他们验收部门给个说法。”另一位村民说:“我们供电两个多月,公司承诺该给的费用,是一分钱没给。”
半岛记者就此采访了青岛澍安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他表示,安装出现的质量上的问题,他会尽快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做维修,他们安装前也明确的向客户表明过费用是一个季度一结,他们在这第一个季度中只完成了两个月的任务,且这块费用应该由正鑫光伏(阳谷)公司发放费用。至于杜先生和吴女士的提成问题,他们公司共有三个板块,也相对应3种不同费用,杜先生、吴女士介绍后所安装的金顶宝系列光伏板根据当时行情,安装难度简单的每块应得120元,安装难度较大的每块应得90元,至于每块350元是金租宝系列。他说,他向杜先生和吴女士说过很多次,他俩不认同。还有杜先生他们还让几个客户给拉下电闸停电,弄得不好解决了。
8月20日,半岛记者根据杜先生提供的电话,拨通了正鑫光伏新能源(阳谷)有限公司两位负责人的电话,一位未拨通,另一位表示打错电话了。
随后,半岛记者,拨打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将相应的业务费拨给代理商,杜先生的业务费应找代理商索要。至于客户出现安装质量的问题,他们会核实后督促安装公司处理。
对于双方之间的纠纷,山东海鑫州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吴女士与正鑫光伏新能源(阳谷)有限公司代理商青岛澍安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之间有中介合同关系。双方在2023年11月21日利用微信聊天达成合意对中介业务的内容及报酬进行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吴女士有权要求正鑫光伏新能源(阳谷)有限公司代理商青岛澍安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报酬的权利。
正鑫光伏新能源(阳谷)有限公司及代理商青岛澍安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在履行与业主张女士签订的《金顶宝光伏电站合作开发合同》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在安装中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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