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小区”居民不应私装太阳能 报批后统一改造安装(图)
来源:M6米乐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24-06-03 18:44:382024-06-03
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办介绍,根据我市推广太阳能有关法律法规,“旧小区”居民安装太阳能产品 ...
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办介绍,根据我市推广太阳能有关法律法规,“旧小区”居民安装太阳能产品应遵循自愿原则,有安装需求的居民先向社区物业申请,当居民都同意安装后,由社区物业统一组织,按照改建工程对居住小区进行统一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统一改造安装。(广持诗星)
水母网4月3日讯本报2日以《烟台拟建太阳能示范城》为题刊发消息,引发很多市民的关注,不少人来电咨询我市太阳能政策到底如何实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建设局相关领导,得知13个县市区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已经有了“时间表”。
日前我市出台政策,在新建住宅中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这是省内第一个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太阳能技术的,在全国也处于前列。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道路上,烟台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水母网4月2日讯记者从近日市建设局召开的“太阳能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的新建居住小区推广太阳能技术,并出台了《关于在住宅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全面推广太阳能技术的,烟台因此也有望成为全省的“太阳能示范城”。
根据市政府的计划安排,年底内芝罘区、莱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小区的低层、多层住宅建筑,将全部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小高层、高层住宅建筑,采取试点形式推广,年内试点建筑面积要达到新开工同类型住宅建筑面积的20%以上。福山、牟平和开发区新建低层、多层住宅实行太阳能热水器设计和施工面积,年内达到50%以上,其他县市达到40%以上。
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旧小区和已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居民小区太阳能热水器改造,《意见》也有明确规定。居民小区安装太阳能产品将本着自愿原则,小区居民增加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时,应与社区物业部门联系,由社区物业统一组织,按照改建工程对居住小区进行统一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统一改造安装。
水母网4月2日讯记者从近日市建设局召开的“太阳能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的新建居住小区推广太阳能技术,并出台了《关于在住宅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全面推广太阳能技术的,烟台因此也有望成为全省的“太阳能示范城”。
水母网10月25日讯记者从昨日市建设局获悉,我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强制推广“太阳能工程”,实施范围为烟台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小区的低层、多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建筑。届时,这些住宅一定要进行太阳能热水器的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并须选择分体承压、二次循环技术的热水器产品,禁止使用直插式、单循环、非承压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水母网10月25日讯记者昨日从市开发办获悉,我市将在住宅建设中全面推广使用太阳能成套技术,以节约能源保护自然环境。据介绍,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小区的低层、多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从明年1月1日起,一定要进行太阳能热水器一体化设计和施工,一定要选择分体承压、二次循环技术的热水器产品,或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及产品,禁止使用直插式、单循环、非承压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以及村镇建设的多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鼓励采用分体承压、二次循环技术的热水器产品,或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及产品。已建或在建居住小区或建筑工程如果未进行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设计,拟增加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时,须重新进行设计和审批。